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采购环保站维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

作者:总务科  来源:总务科  添加时间:2023-03-24

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,组织采购环保站维修改造项目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。具体要求如下:

项目名称

环保站维修改造

预算金额

162000元(管网维修改造75000元,设备维修维护87000

交付使用时间

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。

质保期

1年

进场时间

合同签订后5日内。

付款方式

验收合格后,支付总金额的95%;质保金为总金额5%,待质保期到期后若没有发生质量等问题一次性付清。

交付地点

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

二、投标资质及报名要求

(一)招标资质要求:

1.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污染防治设备销售、安装、施工;具有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业绩并提供相应材料;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完税证明。详见附件1。

2.报名时携带公章,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,复印件要求彩印加盖公章。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复印件要求彩印加盖公章。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书(详见附件2)。此项目投标报名及开标需为同一人。

3.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(内财购[2016]1336号)文件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(信用记录查询渠道:“信用中国”网站:www.creditchina.gov.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.ccgp.gov.cn)

(二)投标要求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:

1.开标时携带公章;

2.投标单位应按附件2投标格式要求,将所有要求资质编制成投标文件。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书写、打印,提供封面,并编写目录,页码必须连续(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)。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,不可插页抽页,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。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的字样。开标时供应商需将投标所需资料胶印2份(一正一副),并密封携带。

注: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若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三、报名时间

2023325日至329日下午17:00截止(周六、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)有需要勘探现场的,联系总务科奇主任15204807575

地点:东胜区罕台镇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202        

联系电话:0477—8128566

四、开标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23330日上午10:00  

地点:东胜区罕台镇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二楼会议室

五、评标办法及程序

1.本次投标共一次报价,即投标文件里的报价。评标活动遵循公平、公正、科学的原则,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,采用满足实质性响应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

2.报名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的、报价高于预算的、资质不全的,均取消报名资格。

       附件一:环保站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.docx

       附件二:1.环保站维修改造清单.xlsx

       附件二:2.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施维修保养方案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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